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商務紀念品采購項目
詢價采購文件
采 購 人: | 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
二〇二四年九月
第一章 詢價公告
詢價公告
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采購單位)(以下簡稱“采購人”)對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商務紀念品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詢價采購,特邀請符合資質要求且有興趣的單位參與該項目詢價。
一、項目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商務紀念品采購項目
2.項目范圍: 商務紀念品一批
3.工期/服務期/交貨期: 3天
4.項目實施地點: 揚州港
5.采購預算: 36000元
6.采購限價: 36000元
二、響應單位資格要求
1.響應人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為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
事責任及本項目服務的能力(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響應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3.截止響應文件遞交當日,響應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詢價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詢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詢價,否則,相關響應均無效。
5.響應人沒有被江蘇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取消供應商資格,且不在拒絕再次注冊期限之內。
三、采購文件獲取
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www.kehou.cc)網站。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及開啟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10月8日14時
報價人按報價文件要求準備相關報價材料,用文件袋進行密封并加蓋公章,文件袋上注明項目名稱、單位名稱、經辦人及聯系方式、投遞日期。
遞交時間為:2024年10月1日9時至2024年10月8日14時,逾期送達的響應文件(含電子版),招標人不予受理。
遞交地址為:揚州市揚子江南路10號門衛處
五、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 揚州市揚子江南路10號
聯 系 人:劉曦
聯系電話:15995115016
2024年09月30日
第二章 響應人須知及前附表
一、響應人須知前附表
序號 | 條款名稱 | 內 容 |
1 | 采購人及聯系方式 | 詳見第一章 詢價公告/邀請 |
2 | 采購方式 | 詢價采購 |
3 | 采購類型 | □工程☑貨物□服務 |
4 | 采購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 | 響應人需2024年_10_月_6_日__14_時前通過遞交函件發出澄清問題;采購方將在收到澄清后24小時內回復。 |
5 | 報價貨幣 | 人民幣 |
6 | 報價說明 | 含稅固定總價報價。 |
7 | 最高限價 | £無R有,最高限價:36000元 |
8 | 詢價保證金 | 是否要求響應人遞交保證金:R不要求 |
9 | 詢價有效期 | 自開啟之日起60個日歷日 |
10 |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遞交地址 |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詳見第一章詢價公告/邀請響應文件遞交地址:詳見第一章詢價公告/邀請 |
11 | 詢價時間和地點 | 開啟時間:詳見第一章詢價公告/邀請開啟地點:詳見第一章詢價公告/邀請 |
12 | 評審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備注:響應人須知前附表是對響應人須知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應以本表為準。
二、響應人須知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1.1 本采購文件僅適用于本項目公告/邀請中所述項目。
2. 定義
2.1 采購人:指依法提出采購項目進行采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2 響應人:指響應詢價采購,參與詢價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3 成交人:指最終被授予合同的響應人。
2.4 采購文件:本文所稱采購文件指采購人發出的詢價采購文件。
2.5 響應文件:本文所稱響應文件指響應人按照采購文件要求編制的應答承諾文件。
3. 合格的響應人
3.1 凡是符合第一章詢價公告/邀請資格條件的有能力提供采購項目服務的響應人均可參加詢價。
3.2 響應人必須在電子采購平臺注冊,報名、下載采購文件,遞交響應文件后方可參加詢價。
4. 合格的服務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務,均應來自上述條款所規定的合格響應人。
4.2 服務系指響應人按采購文件規定,須向采購人提供的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相關的服務。
5. 詢價費用
5.1 響應人應承擔與其參加詢價有關的所有費用。不論詢價過程和結果如何,響應人應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詢價有關的費用,采購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5.2 采購代理服務費
本次采購約定成交人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代理服務費。
6. 現場踏勘
6.1 響應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采購人按響應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響應人踏勘項目現場。
6.2 除采購人的原因外,響應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3 采購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項目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響應人在編制響應文件時參考,采購人不對響應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二)采購文件
7. 采購文件的構成
7.1采購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詢價采購過程中發出的修正和補充文件組成:
- 詢價公告/邀請
- 響應人須知及前附表
- 評審辦法
- 合同協議條款
- 清單
- 技術標準和要求
- 響應文件格式
7.2 響應人下載采購文件過程中,如發現下載不成功或下載的文件格式有誤等問題請務必于采購文件下載期內聯系電子采購平臺在線咨詢客服熱線。如果響應人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電子采購平臺不承擔責任。
7.3 響應人應認真閱讀采購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要求等。響應人沒有按照采購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響應文件沒有對采購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響應,是響應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其詢價被拒絕。
7.4 響應文件一經遞交成功即表示響應人確認采購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對此采購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應的響應,承擔與采購文件要求相適應的民事、經濟和法律責任。
7.5 由于響應人對采購文件的誤解與疏忽或報價誤差,而導致詢價失敗或成交后的任何風險,其責任均由響應人自負。
8. 采購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對采購文件進行澄清的響應人,均應在響應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通過電子采購平臺向采購人提出,如有必要對采購文件進行澄清、修改或補充,采購人將同樣通過電子采購平臺發送澄清或修改、補充通知至每一個潛在響應人,潛在響應人應自行關注電子采購平臺,采購人不再逐一通知響應人。響應人應在收到通知后的電子采購平臺上進行確認。如果響應人不予確認,引起的后果由響應人自行承擔。
8.2 采購人如果召開答疑會,將通知所有已下載采購文件并已登記備案的響應人參加答疑會。
9. 采購文件的修改
9.1 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的任何時候,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采購人可主動地或在解答響應人提出的澄清問題時對采購文件進行修改,修改的內容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
9.2 采購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載采購文件的響應人。采購文件的修改作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對響應人具有約束力。響應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確認,24小時內采購人未接到回復確認的,采購人將視其已收到,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響應人自行負責。
9.3 為使響應人有充分時間對采購文件的修改部分進行研究,采購人可適當延長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并通知所有下載采購文件的響應人。
10. 通知
10.1 對與本項目有關的通知,采購人將通過電子采購平臺送達所有與通知有關的已登記并下載采購文件的響應人。收到通知的響應人應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復確認。
(三)響應文件
11. 編制基本要求
11.1 響應人應在認真閱讀,充分理解本采購文件所有內容(包括所有的補充,修改內容)的基礎上,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編制完整的響應文件。
11.2 采購文件對響應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應按格式逐項填寫,不準有空項;無相應內容可填項的,應填寫“無”、“沒有相應指標”等明確的回答文字。
11.3 響應人必須保證響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真實可靠,并接受采購人對其中任何資料在合同最終授予前進一步審查的要求,如若存在響應人利用弄虛作假等不當手段謀取成交的,一經查實,采購人有權予以否決,并保留進一步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11.4 如果響應文件填報的內容不詳,或沒有提供采購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資料及數據,給評審造成困難,責任由響應人自行承擔。
11.5 響應人應嚴格按照采購文件內容要求編制響應文件,逐項逐條回答采購文件。如響應人沒有對本采購文件的要求提出偏離,采購人可認為響應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購文件的要求。響應文件對采購文件未提出偏離的條款,均被視為接受和同意。響應文件與采購文件有偏離之處,無論多么微小,均應按采購文件格式要求統一匯總說明。
11.6 響應人只能推薦一個方案參與競標,采購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備選、可選項”等類似字樣加以區分。備選方案不作為評審的依據,只有成交后,采購人才有可能考慮其備選方案。
11.7 電子響應文件的制作應滿足以下規定:
(1)電子響應文件由響應人使用“響應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響應文件制作工具及使用手冊在江蘇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招標采購平臺下載;
(2)因響應人自身原因造成電子響應文件無法上傳、識別、解密的,響應人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
11.8 采購人采用電子采購要求響應人同時遞交紙質文件的,當紙質響應文件和電子響應文件不一致時,以電子響應文件為準。
12. 語言和計量單位
12.1 響應文件及響應人與采購人之間的凡與詢價有關的來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語言的書面材料,則應附有中文譯文,并以中文譯文為準。
12.2 除非采購文件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計量單位。
13. 響應文件的構成
13.1 響應人準備的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組成部分:商務部分、報價部分和技術部分。
13.2 響應人編制的響應文件應嚴格按照采購文件規定進行編制,其內容應至少包含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的全部構成。
14. 響應文件格式
14.1 響應人應按照采購文件中規定的格式制作響應文件,并完整的進行填寫,表格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對于響應人擅自更改格式而帶來的風險由其自行承擔。
14.2 分標段進行詢價的,響應人應按標段編制、遞交響應文件。
15. 響應人報價
15.1 響應人應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內容、責任范圍以及合同條件進行報價。并按報價部分規定的格式報出分項價格和總價。
15.2 響應人報價應包括響應人成交后為完成采購項目規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費用和擬獲得的利潤,并考慮了應承擔的風險。
15.3 響應人必須根據采購文件報價格式進行報價,若響應人提供免費服務,應在響應文件中說明或在報價表中填“免費”,否則視為已包含在總報價中。
15.4 響應文件中每一項內容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可供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采購文件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執行。
15.5 響應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最低報價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證。
16. 詢價貨幣
16.1 一律采用人民幣報價。
17. 詢價保證金
17.1 在遞交響應文件的同時,應按響應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形式遞交詢價保證金,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詢價保證金的有效期截止期同詢價有效期截止期一致。
17.2 詢價保證金是用于保護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免受響應人的行為而引起的風險,根據第17.5款,發生這種行為其詢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詢價保證金不足以彌補采購方損失的,響應人依法還應對超出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7.3 任何未按第17.1款規定提交詢價保證金的響應人,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而予以拒絕。
17.4 采購方最遲在采購人與成交人簽訂合同、成交人交納履約保證(如合同要求)后5日內退還詢價保證金。
17.5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詢價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1)響應人在響應有效期內撤回其響應文件;
(2)響應人被通知成交后,拒絕簽訂合同(即不按成交時規定的技術服務方案、價格等簽訂合同)或沒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約保證。
18. 詢價有效期
18.1 詢價有效期自本采購文件規定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起開始生效,并在“響應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期限內保持有效。詢價有效期短于這個規定期限的響應文件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而予以拒絕。
18.2 采購人可于詢價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響應人同意延長有效期。響應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答復表示同意,并相應延長詢價保證金有效期,此時響應人不能對響應文件進行任何修改;響應人若不同意延長詢價有效期,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給予明確答復,此時響應人被視為自動退出詢價,詢價保證金予以全額退還。在這種情況下,本須知中有關退還和沒收詢價保證金的規定將在延長了的詢價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19. 響應文件制作和簽署
19.1 響應文件應按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響應人可在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提出比采購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購人的承諾。
19.2 響應文件需按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蓋章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19.3 響應文件應編制目錄,并不加遺漏的編制相應、連續的頁碼。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20. 響應文件的遞交
20.1 響應人應在電子采購平臺上遞交響應文件。
21.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1.1 響應人應在不遲于“響應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截止日期前將響應文件遞交至電子采購平臺。
21.2 根據本須知規定,采購人通過修改采購文件可適當推遲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在這種情況下,采購人和響應人受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約束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將延長至新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2. 遲交的響應文件
22.1 采購人將拒絕接受 “響應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響應文件。
23. 響應文件的修改和撤銷
23.1 響應人在遞交響應文件后,可以在規定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修改或撤回其響應文件。
23.2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后,響應人不得要求修改響應文件。
23.4 響應人不得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起至響應人在響應文件中確定的詢價有效期期滿這段時間內撤消響應文件。否則將按規定沒收其詢價保證金。
(五)開啟與評審
24. 開啟
開啟采用網上開啟的方式。
24.1 響應人須在采購文件“響應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確認已完成網上響應文件的提交(考慮到系統上傳速度,請自行于12小時前錯峰進行網上提交)。
24.2 網上開啟將于電子采購平臺網上開啟大廳準時進行,屆時請響應人、監標人及主持人自行登錄并進入網上虛擬開啟大廳。如因系統故障、監標人遲到等非響應人原因,導致開啟不能正常進行,采購人將在電子采購平臺另行通知開啟時間。
24.3 開啟由項目經理和監標人共同開啟后,網上開啟結束。
24.4 網上成功遞交(響應人提交響應文件后,系統返回響應文件遞交成功的提示,此時為成功遞交未逾期);網上逾期遞交的(響應人提交響應文件后,系統未返回響應文件遞交成功的提示,且已超過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響應人提交的響應文件將不予受理,采購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25. 詢價小組
25.1 采購人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組建詢價小組。
25.2 詢價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5.3 詢價小組負責評審工作,根據采購文件的要求對響應文件進行審查、質疑、評估和比較,出具評審報告,推薦不超過三家的成交候選人并排序。
26. 評審方法
26.1 評審將嚴格按照采購文件第三章規定的評審標準和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
27. 響應文件的澄清
27.1 評審期間,詢價小組有權要求響應人對其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等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詢價小組將書面向響應人發出澄清,響應人必須按照澄清內容和時間做出澄清回復。
27.2 響應人對澄清問題的說明或答復應登錄電子采購平臺進行操作。
27.3 響應人的澄清文件是其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28. 對響應文件的初審的確定
28.1 詢價小組將審查響應人的資格證明文件、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采購文件的響應程度等內容,以確定響應文件是否對采購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實質性的并且完整的響應。
28.2 詢價小組將確定每份響應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對采購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實質性的響應,沒有重大偏離。
28.3 沒有實質上響應采購文件要求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28.4 詢價小組決定響應性只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和方法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對于與客觀事實明顯不符的響應文件,詢價小組有權否決。
29 價格修正及調整原則
29.1 詢價小組在初審時將檢查其報價是否有算術錯誤,對價格的算術錯誤按下述原則修正。
(1)如果總價與分項價不符,以分項價為準修正總價;
(2)如果單價與分項價不符,以單價為準修正分項價;
(3)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數值與以數字表示的數值不一致,以文字為準修正數字。
(4)如果分項價格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位時,則應以合價為準,改正單價。
29.2 若響應人報價存在缺漏項,缺漏項部分按其他響應人報價中該項價格的最高值進行調整;如有缺量,則按該響應人所報單價進行數量和價格調整。調整后的價格作為響應人的評標價,供評審使用。但如果該響應人綜合得分為第一,且為成交候選人時,其成交價仍為開啟價,且視缺漏項的內容已含在總報價中,合同結算時一律不予支付。
29.3 報價如果存在多報項,評標價不予核減。
29.4 如果響應人對于缺漏項或者多報項的調整不予接受,采購人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
30. 響應文件的詳細評審
30.1 詢價小組將對通過初步評審并實質性響應采購文件的響應文件進行詳細評審。
30.2 詳細評審以采購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為依據,以響應人提交的響應文件為對象,按照采購文件第三章“評審標準和辦法”對所有實質上響應采購文件要求的響應文件進行評審,以確定成交候選人。
(六)授予合同
31. 定標
31.1 采購人按詢價小組推薦的成交候選人先后順序確定成交人。
32. 成交通知
32.1 根據定標結果,采購人向成交人發出《成交通知書》,同時通知所有未成交的響應人。
32.2 《成交通知書》將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
33. 簽訂合同
33.1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準時派法人代表授權人到指定地點按采購文件規定的合同條款和格式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33.2 采購文件、成交人的響應文件及評審過程中的有關澄清文件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33.3 采購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成交人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前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
(七)紀律和保密
34. 對采購人的紀律要求
34.1 從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始,有關響應文件的審查、澄清、評議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況都不得透露給響應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單位和個人。
35. 對評審的人員的紀律要求
35.1 參與評審的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自律,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36. 對響應人的紀律要求
36.1 響應人申報的關于資質、業績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
36.2 響應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標價,致使定標困難或無法定標。
36.3 競爭性談判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妨礙、排擠其它響應人,擾亂采購市場,破壞公平競爭。
36.4 響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聽和搜集評審機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評審或授標工作。
36.5 響應人若違反上述要求,其競爭性談判資格將被取消,采購人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第三章 評審辦法
評審辦法
一、總則
1.評審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
1.2《評標委員會和評審方法暫行規定》(七部委12號令);
1.3采購文件及其有效的補充文件。
2.評審原則和方式
2.1評審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2.2通過綜合評審,推薦一到三名成交候選人。
3.評審對象為響應人提交的響應文件及其有效的補充文件。
二、評審方法
本項目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三、評審程序
評審包括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兩部分。
1.初步評審:
對響應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評審內容如下:
(1)響應人資格條件不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以詢價公告規定的響應人資格條件為準);
(2) 同一響應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響應文件或者響應報價,但采購文件要求提交備選報價的除外;
(4)響應文件附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5)響應文件有重大技術偏離或商務偏離;
(6)響應人報價超出最高限價;
(7)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的其它否決條款。
如發生上述條款中的任何一項,初步審查將視為不合格,響應人只有通過初步評審,才能進入詳細評審。
采購人不承諾最低價成交,對未成交的原因,采購人不予解釋。
2.詳細評審:詳細評審包括商務、技術和價格評審。
2.1商務評審,是否實質上響應了采購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資格條件、交貨時間、付款條件等。
2.2技術評審,是否實質上響應了采購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主要技術參數是否符合要求。
如詳細評審階段,商務和技術評審中有一項實質上不響應采購文件的要求,將視為否決響應人的響應文件,該響應人不再進入后續評審。
2.3價格評審
按照響應人須知中的評審原則評審。
對經評審的響應報價按從低到高的順序依次進行排序。若經評審的響應報價相同,由采購人自行決定。
第四章
合同協議條款
揚州港商務紀念品采購合同
采購方: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銷售方: (以下簡稱乙方)
- 訂貨清單:
序號 | 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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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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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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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合計 | |||||
備注:報價含稅、含運費 |
- 交(提)貨地點、方式:乙方以送貨上門的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接甲方人員通知后三日內將貨物送至揚州港集團(揚子江南路10號),現場進行交接,不接受快遞物流配送。
第三條 質量標準:乙方所提供的材料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最新標準,技術參數須與甲方要求一致,能夠滿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在產品功能范圍內保障甲方的使用安全。質保期為 3 月,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乙方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到貨檢驗: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甲方將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非因甲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退貨。
第六條 結算:交貨驗收合格后,乙方開具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的30日內支付貨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延期交付或部分交付均屬延期交付,乙方交付貨物每延遲一天,則須按照合同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累計延期交付滿30天,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額的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可考慮終止合同。
2.乙方產品質量須符合國家標準,質保期為3個月,質保期內不符合要求,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并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交貨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
第八條 通知送達條款:
1 .甲方確認其送達地址為:江蘇省揚州市揚子江南路10號,受送達人為:劉曦,聯系方式為:15995115016。
乙方確認其送達地址為: ,受送達人為: ,聯系方式為: 。
2 .以上送達地址適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告知書、通知書、工作聯系單、協議文件、訴訟或仲裁文書,送達主體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及各行政機關。送達主體按照上述送達地址進行送達,視為有效送達。
3 .上述送達地址、受送達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變更一方應履行通知義務,因當事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書面告知,導致未能被當事人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的,以變更后的送達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貨物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術標準與要求
1、基本要求:
附件1.采購明細表 | ||||
序號 | 項目 | 規格 | 數量 | 單位 |
1 | A類 | ? | 30 | 份 |
2 | B類 | ? | 30 | 份 |
3 | C類 | ? | 30 | 份 |
4 | 手拎袋 | 體現港口企業文化特色的手拎袋 | 90 | 個 |
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揚州港商務紀念品 項目詢價
響 應 文 件
采購編號:
響應人: (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商務部分
(一)響應函
響應函
標段名稱:
標段編號:
致: (采購人名稱)
很榮幸能參與上述項目的詢價,我方 (響應人名稱),在此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文件的澄清資料和補充資料。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購文件的一切規定和要求,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
2、我方報價在詢價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內固定不變。
3、若我方成交,我方將按照采購文件的具體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并且嚴格履行合同義務,按時履約,為項目提供優質的服務。
4、本詢價有效期滿足采購文件要求。如果在規定的開啟時間后,響應人在詢價有效期內撤回響應文件,詢價保證金將被貴方沒收。
5、響應文件中所有關于響應人資格、業績等的文件、證明、陳述均是真實的、準確的。若有違背,我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6、我方承諾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騙取成交、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
7、在整個采購過程中,我方若有違規行為,貴方可按采購文件之規定給予懲罰,我方完全接受。
8、若成交,本響應函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響應人: (蓋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采購人名稱: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響應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響應人: (蓋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響應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身份證號)、(職務)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確認、遞交、撤回、修改 (項目名稱) 標段響應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響 應 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二、價格部分
(一)報價說明
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報價應包括響應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所承擔的全部費用,包括成本、稅金、利潤等,并考慮了應由響應人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所發生的費用。
(二)報價表
項目名稱 | 約定內容 | 備注 |
響應報價 | 元(大寫: 元) | |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 | 天 |
備注:分項報價表與本報價表中的報價不一致時,以本表價格為準。
響應人名稱: (蓋章)
年 月 日
(三)分項報價表
根據響應文件清單內容進行填報。
序號 | 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3 | 合計 | |||||
備注:報價含稅、含運費 |
附錄1
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為認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響應人相互串通投標:
1.響應人之間協商響應報價等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含按照相互約定不實質性響應采購文件的、按照相互約定制定響應方案的;
2.響應人之間約定成交人,含相互約定給予未成交的響應人費用補償的;
3.響應人之間約定部分響應人放棄響應或成交;
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響應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響應;
5.響應人之間為謀取成交或排斥特定響應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互串通投標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響應人相互串通投標:
1.不同響應人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含不同響應人的電子響應文件出自同一臺電腦的(MAC碼相同)、不同響應人的響應文件由同一響應人的附屬設備打印復印的、不同響應人的響應報價出自同一電子文檔的;
2.不同響應人的電子響應文件上傳IP地址相同,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的;
3.不同響應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響應事宜;
4.不同響應人的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5.不同響應人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響應報價呈規律性差異,含不同響應人編制的響應文件存在兩處以上一致性錯誤的;
6.不同響應人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
7.不同響應人的響應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或雖然經由響應人自己的基本賬戶轉出,但所需資金均是來自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的;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視為相互串通投標的行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響應人串通投標:
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響應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響應人,含直接或者間接向響應人泄露已經獲取采購文件的潛在響應人的名稱、數量的;
2.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響應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含直接或者間接向響應利害關系人泄露評標情況的;
3.招標人明示或暗示響應人壓低或抬高響應報價;
4.招標人授意響應人撤換、修改響應文件,含故意損毀、篡改特定響應文件內容;
5.招標人明示或暗示響應人為特定響應人成交提供方便;
6.招標人與響應人為謀求特定響應人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四、響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1.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響應,含由其他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負責人在自己編制的響應文件上加蓋印章或者簽字的;
2.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3.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績;
4.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不是本單位人員,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5.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6.響應保證金不是從響應人的賬戶繳納的;
7.響應文件中有與事實不符的承諾材料的;
8.隱瞞采購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虛假、引人誤解的其他信息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關于作者